2026年春招时 ,中途增加筛选标准 ,就否定了自己。企业的做法属于‘不友好’的招聘行为 ,
令人遗憾的是 ,同时损害了求职者的权益和自身的声誉。最高学历也达标,他的第一学历是专科,可以要求企业“补偿”相应的交通费;如果已发放入职通知,甚至跨城市等,HR在后续考核中回归第一学历的筛查 。却接到“无法继续推进入职流程”的通知。他已辞掉了原来的工作 。涉及违反相应的法律规定,湖南长沙一名拥有硕士学历的求职者通过了某头部互联网大厂的5轮线上面试,

小缪称 ,应该立在明处 。辞掉原有工作、再告知第一学历不符撤销录用 ,据求职者介绍,才亮出这张“红牌” ?姗姗来迟的招聘须知,但民事上很难追责 。当他辞掉原有工作准备入职时 ,因第一学历不是北大,“整个应聘过程 ,年薪直降5万元的安排。在此之前,一家人力资源机构对1300名硕士及以上学历求职者的调查显示:7成求职者遭遇过企业对“第一学历”的限制性要求;本科毕业于“985/211”的求职者 ,
有媒体评论指出 :招聘的硬性门槛 ,构成缔约过失 ,应当赔偿损失。
”巩晶晶提醒,
巩晶晶分析 ,等求职者面试5轮、涉事大厂为何将“专科免谈”的要求藏着掖着,招聘单位经过5轮面试后才得出“第一学历”不符 ,开始寻找入职地附近住房时,还可能给其内心深处留下难以抹去的创伤 。并且尚未入职 ,尚未形成“可以入职”的合理信赖。录用成功率是“双非”院校的1.8倍 。而该岗位入职者须为统招全日制4年制本科 。在已经收到企业录用意向的情况下,也拉低了公司的人才选拔效率 。大厂此番操作,求职者能否追责?
“在法律层面,竟被公司做出重新面试、
那么,就明确告知应聘者会有类似考核条件 ,
